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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9-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动我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引领,聚焦重点领域,依托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大力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推进军民资源互通共享、相互支撑和有效转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军民融合产业进一步发展。到2020年,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民口配套单位达到25家以上。

军民资源进一步融合共享。军民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开放共享,军民标准通用化、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取得积极进展,建成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先进核电技术应用、卫星应用等领域取得新突破,重点项目产业化发展取得新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立足广西国防科技工业现有基础,充分发挥特色和优势,打造若干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和幅射力强的军民融合产业链。

一是发展航天航空及配套产品产业链。发展电磁继电器、延时继电器、固体继电器、接触器、印制电路连接器、脱落分离插头、特种开关和控制组件、石英挠性加速度计、航空轮胎等航天航空及配套产品产业链。重点发展TA、TB型长航时无人机和HA、HB型无人直升机,以及光电球、合成孔径雷达、长焦倾斜相机、通信对抗侦察设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接收机等配套产品。

二是发展通信电子产业链。发展光通信设备及系统集成、光网络技术、通信工程建设等光通信产业以及光测试仪表、光电组件等光电子应用产业;发展光传感监测、民用安防系统等应用领域的产品。发展民用雷达、光电监视产品等,发展适用于公安、国安等特种行业的公共安全云数据综合业务软件平台、手机侦码、视频图像侦查等。发展通信基础设施运维、基础网络管理、重要业务保障在内的多种智能化解决方案,提供基于移动自组网技术的应急保障系统、多信道融合视频与分析系统;发展新一代高速大容量互联网业务分析控制设备、大数据分析系统、网络和工控安全运营中心,建设网络信息感知大数据平台和工控安全监测与预警平台,提供数据与信息系统监测和预警服务。

三是发展特种机电产品产业链。发展涵盖500瓦至150千瓦的高精度伺服电机和控制器,发展由伺服电机、控制器及运行机构组成的功能总成;发展30瓦至7千瓦的各种型号规格的印制绕组直流伺服电机和直流无刷电机;开发系列化的消磁电流控制设备、电源设备。

四是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发展军用军辅舰船、公务船艇、特种船舶、渔业船舶、军贸船舶、海洋工程船等产品;发展10万吨级以下造船、30万吨级以下船舶及大型海工产品的修理和改装、非船产品制造和船舶配套等产业。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起重机、大型锚机、绞车、拖车、拖缆机、波浪补偿起重机、港口机械等产品。加快发展海洋风电安装工程装备、液化天然气转运装备、可伸缩式栈桥系统等。发展船联网、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宽带通信与数据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

五是发展特种橡胶制品产业链。发展地面特种越野车轮胎、化学防化服、航天服密封层、电磁辐射防护服、防核服、军用避火服、航天员隔绝式防护服等产品。发展防毒手套、轻便型耐磨防穿刺防护手套、防毒阻燃手套、新型核生化个人防护系列通用性防毒手套等产品。发展军用轻便服、防毒斗篷等产品。

六是发展工程机械及船电特种车动力产业链。开发生产先进和高可靠性的各种型号的装载机、挖掘机、滑移装载机、起重机、压路机、平地机等产品;突破机器人、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发展远程遥控、无人驾驶等特种工程机械装备。发展专用柴油发动机、柴油发电机组等产品,拓展车用发动机和船舶用发动机平台在军民领域的应用,为军用卡车、军用发电机组、舰艇、军用越野车、装甲保障车等提供配套。

七是发展新材料产业链。开发生产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铸锭、大尺寸宽幅高性能铝合金热轧中厚板材、大尺寸宽幅高性能铝合金冷轧薄板以及各种铝合金型材,开发生产超大规格铝合金锻坯、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预拉伸板等。发展银氧化镉、银镍、银铜、银石墨、银氧化锡、银碳化钨、铜铬、铜钨等电触头材料产品,研发生产绝缘漆、浸渍纤维制品、层压制品、云母制品、薄膜制品和塑料制品等产品。发展无机非金属先进材料,着力研究开发特种条件下海洋工程等应用的特种高性能高抗蚀性水泥。

八是发展卫星应用产业链。发展北斗卫星导航服务产业,在卫星导航、天线与微波、位置服务、大数据计算等前瞻性和原创性探索方面取得突破与进展,推动卫星导航服务在高铁、渔业、电力、林业、减灾、智慧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发展高分卫星遥感数据应用产业,满足广西农业、林业 、国土、规划、交通、水利、环保、测绘等领域对地理空间信息的需求。

(二)着力推动军民融合集聚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

一是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核心区块。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园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和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柳州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园等一批通信电子、航空航天、船舶及海工装备、地理信息等军民融合产业特色园区。

二是推动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实施。争取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单位的支持,有效提高广西军民融合创新水平。推动在研在建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推动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中国电科桂林光电子光通信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应用、中国电科北斗卫星导航运营服务、柳州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产业化能力。

(三)大力推进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推动广西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等;推动广西军工和民口单位积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广西国防科研设备设施纳入统一的国家科研仪器设施网络管理平台,提升开放共享水平。

二是加强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共用。推动广西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纳入国家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目录,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向民口开放,落实常态化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机制。

三是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军工和民口科技规划、计划、政策等协调对接,建立和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军民融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吸纳民口力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扩大国防科技创新主体范围,推动军工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支持广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具有战略性、带动性、全局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四是推动技术基础资源军民共享。积极配合国家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鼓励广西军工单位参与国家相关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广西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发挥国防计量技术机构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吸收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支持军工鉴定性试验能力向社会开放服务。鼓励依托自治区各类产品质检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第三方测试评估机构。

五是推动军工单位积极利用民口产能。鼓励支持广西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民口产能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加强区内外军工单位之间科研生产能力统筹利用和协作,积极推动军工资产合理流动。择优利用军工、军队和民口单位科研生产能力,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六是支持广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为安全、防务提供装备和服务。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事训练器材研制开发,鼓励广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边海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

(四)促进军民科技成果相互转化。

一是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以及通过推动降密解密工作和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政策,推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组织广西军工和民口配套单位积极申报《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促进军用技术转化应用。突出高技术发展方向,着力发展有利于推动广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高端产业。

二是推进民用技术向军工领域转化应用。组织广西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和民口单位申报《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参加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

三是发挥技术转化评价作用。探索开展相关技术成熟度评价,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技术发展动态,鼓励军工单位优先利用民口成熟技术和产品。

(五)深化与军工央企集团的战略合作。

密切跟踪军工央企集团战略布局与技术发展趋势,深化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在广西建设区域性总部、研发生产基地等。支持军工央企集团利用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在广西布局建设光电子光通信、船舶及海工装备和舰船用高端铝材等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军工央企集团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举办“军转民”技术产品展示和技术竞价(拍卖)活动,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全区各设区市加强与军工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沟通机制,积极引进骨干企业、重点项目。支持民口配套单位与军工特色高校、军工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共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共同推进重点领域产学研合作。

(六)拓展军贸和国际合作。

在确保国防安全和装备技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军贸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装备出口比例,推进军贸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其他高技术成套装备出口,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和应用。

(七)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

一是强化武器装备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和资源,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和服务,推进完善军民一体化维修保障体系。着眼战时部队高技术装备维修力量缺口,推进高新技术武器装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形成支前保障能力。

二是提升核应急和安全能力。按照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加强广西核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核安全监管,增强核安保能力。加快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提升军工核设施实物保护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配套措施,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统计局、商务厅、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军民融合发展的宏观指导、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产业统计体系,开展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和情况通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和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自治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重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重点军工科研生产项目等项目建设。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的单位;承担国防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武器装备总体型号、关键部件研制项目的企业;新认定为国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单位;军工单位依托军工技术新开发的民品在广西产业化并实现新增较大效益的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广西设立军民融合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的给予适当资助。落实好国家军品税收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军工央企集团、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设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广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鼓励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对各类基金投资的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自治区优先给予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财政资金支持。对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其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自治区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支持开发性金融加大对军民融合企业的服务力度,鼓励区内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符合军民融合企业特点的产品和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股权质押、投贷联动等多元化融资途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区内各类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健全完善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并以此平台为枢纽,建设覆盖全区各设区市、各示范园区(产业基地)、各军工企事业单位、民口配套单位、各类服务机构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加快技术、产品、资本、人才、政策、设备设施等的资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与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等的衔接,利用平台发布广西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通过平台搜集军民融合技术、产品、项目等需求信息,向区内相关企业推荐。建立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涉密信息查询点,服务广西军工和民口配套单位。培育和扶持一批军民融合信息对接、技术转化、项目引进、企业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加强国防资质建设工作服务和指导,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鼓励高等学校、民营企业加强军工保密、质量体系、科研生产许可、承研承制以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等资质建设。

(五)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配合军工央企集团驻桂单位推进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分类管理,促进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形成。落实国家有关军品外部配套率、民口配套率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统计的要求。规范军工企业对民口军品配套单位的收购行为,避免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配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队相关部门和智库机构针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管理、装备竞争性采购、军品价格和税收联动等改革开展政策研究,争取试点,稳妥推进改革。鼓励军工单位、民口配套单位通过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多渠道融资。

(六)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相关专家的作用,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决策论证等服务。围绕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推进区内高校设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培养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型人才。支持区内高校与军工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人才培养和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批领军人才。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支持区内高校采取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方式,培养国防科技工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级技师等人才。做好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依托军工单位及相关院校开展军队装备技术保障人才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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