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网站位置:>>首 页>>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民参军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更新时间:2018-4-2

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一直是党、国家、军队和全国民营企业特别关注的一件大事。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民参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民参军的现状与问题


1.民参军的现状


一是范围有限。民参军的范围主要局限在军民通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上。


二是领域较窄。民参军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放开类指导目录产品上。


三是层次不高。民参军的技术与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配套层次,较少应用于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


四是比例很低。民参军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项目与经费比例均不到20%。


五是影响不大。由于民参军的范围有限、领域较窄、层次不高、比例很低,对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还没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民参军的问题


一是封闭观念的禁锢。长期以来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垄断封闭的传统思维,开放思想、竞争观念和包容合作意识不强。军队装备采购部门和军工集团长期固有的合作关系,以及各军工集团内部长期固有的配套协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牢固的部门利益和封闭观念。


二是计划体制的束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体制仍然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装备科研生产管理和采购工作基本上依赖于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反映的供求、竞争、价值、效益等规律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民营企业长期被限制在计划体制之外。装备的研制生产和修理没有更广泛地依托整个国家工业、科技基础,造成单一的投资主体、单一的产品来源、单一的订货渠道、单一的定价模式,难以满足高科技、多层次、多样化的装备需求,难以取得军事上、经济上和时间上的最佳效益。


三是垄断格局的限制。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国家长期对军工企(事) 业单位的大量投入和政策优惠,使其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造成目前研制生产重点武器装备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基本是独此一家,军方没有可供选择的多家竞争主体,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市场远未形成。具有竞争能力的若干主承包商之间,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之间往往处于同一军工集团的管理之下。军工集团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外部企业又难以与军工集团竞争,从而保持了垄断的格局,阻碍竞争对手的产生。


四是政策标准的制约。阻碍竞争的政策没有根本改变。在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中,军工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基建技改投入及多项税收减免、信贷优惠政策,而民营企业很难享受军工企业所享有的这些优惠,因而在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同时,大量不必要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用标准阻碍了民营高技术及产品的进入。


五是准入门槛的阻碍。国有与民营所有制身份的差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审查、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以及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与科研生产信息的定向发布与封闭管理,对民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设置了重重门槛,严重挫伤了民参军的热情,阻碍了民参军的步伐。


其实,我国除军工以外的金融、石油、电信、铁路、电力等其他垄断行业同样存在以上五大问题。再推而广之,我国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人事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开发与使用,也存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问题。


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精神状态最实际的呼声。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精确地把握和解决这些问题,就能把人类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国民融合,是党之所向、国之所愿、民之所盼,是利国、利军、利民之举。


推进民参军的对策与建议


1.充分认识民参军的重大意义


民参军是军民融合最薄弱、最重要的环节。民参军是作为富国强军的国家战略来部署、富民强装的武器装备采购策略来推进、提升国防科技工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方略来布局的。


华为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电信基础设施供应商、第二大数据通信产品供应商;联想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个人电脑供应商。华为、光启、阿里巴巴、滕讯、百度、小米、京东、苏宁、联想等民营企业,代表未来新技术发展、新商业模式、新经济形态、新生产生活方式,正在成为引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先锋,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开放,向中高端挺进。他们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与产品,已经用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修理上,为电子、航空、航天、舰船和兵器等多个行业提供配套服务,为提升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核心竞争力做出了贡献。


推进民参军深度发展,大力吸纳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军工企业封闭垄断格局;有利于军民创新思维、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武器装备的质量水平;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缓解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投资资金不足问题,提高国防经费使用效益;有利于建立军民一体维修保障机制,使大量军民通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得以充分利用,满足应对现代战争多种安全威胁、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求,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转变思想观念


树立国家利益至上观念,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行业利益、企业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并统一于国家利益之中。树立开放合作意识,打破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垄断封闭的传统思维,确立开放思想、竞争观念和包容合作意识;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要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向非军工企业、非国有企业开放,与国际、国内技术领先的企业合作,与民营企业合作。树立平等共赢理念,抛弃零和思维,无论是国有军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组成部分,都是市场竞争的平等主体,要充分发挥军民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互利共赢。


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只有建立在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最优秀的人才、最优质的产品、最便利的资金、最灵活的机制基础之上,只有深深根植于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全体13亿中国人民的心中,我们才能赢得未来战争的胜利。


3.建立军民融合管理体制


美国有国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总统科技政策局等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建立国家、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地方三级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成立军民融合国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军民融合规划计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指导军民融合工作。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以及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改善的独特作用,引导民参军方向,搞好民参军服务,推进民参军进程。成立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协调军民融合推进组织,负责制定推进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军民一体化路线图与时间表,确定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军民融合项目和实施办法。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军民融合协调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地方三级军民融合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军民融合法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武器装备军民一体化科研生产法,武器装备军民一体化维修保障法,军民两用人才培训条例,军民两用机场、码头、医院、油库使用管理办法。融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和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4.大力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


竞争是提升装备承制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民参军的重要抓手。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引入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军工企业参与装备科研、生产、修理竞争,将民营企业标新立异的设计思想、异想天开的创新理念、另辟蹊径的技术路线、独具匠心的工艺诀窍、独一无二的优质产品,融入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可以更广泛地依托整个国家工业、科技基础,让全社会优势资源汇集到装备建设上来,让蕴藏在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巨大能量在装备建设领域得到充分释放,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真正走上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和一体化保障体系。


5.促进军民技术标准融合


一方面,大量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为核心的民营高技术及产品难以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另一方面,大量不必要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用标准阻碍了民营高技术及产品的进入。融合军民两用技术,包括军民两用航空航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动力技术、核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等。很多优质民营企业在部分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武器装备技术“瓶颈”。


江苏丹阳精密合金制造厂,引进核心技术专家,花巨资购买高端加工设备,掌握的先进合金精密浇铸技术,成功运用于某型航空发动机机匣制造,解决了制约航空发动机研制的一个重大难题。江苏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大型涡轮叶片专业化制造企业,其数控锻造设备群的加工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企业已承担了加工难度较大的风扇转子叶片、机匣锻件生产任务。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军新装备研制生产提供大量紧缺的新材料。统一军民两用标准,包括技术体制标准、质量管理标准、成本管理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等。中控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主持制定了第一个国际标准,参与制定了5项国家标准。


建立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管理机构,制定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清理影响军民融合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


6.解决信息平台融合问题


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科研生产与配套保障信息、民用高技术企业及产品信息发布渠道狭窄,发布平台建设滞后,没有建立信息融合机制。完善武器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军队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十大军工集团要定期分别发布单一来源装备和竞争性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实行装备采购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公开制度,切实解决民企“参军”的信息不对称与安全保密问题;将有关装备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尽可能进行解密处理,并公开发布,使所有潜在的厂商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了解装备科研、采购和维修保障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实行装备采购项目分类适度公开制度,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密级,可将装备采购计划项目及配套项目的需求信息分为三类:秘密类、内部类和公开类。对于秘密类项目,只能通过保密渠道向特定的合格厂商发布需求信息;对于内部类项目,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内部报刊、信函等多种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厂商发布需求信息;对于公开类项目,应该通过网络、报纸、刊物等公开途径,向所有厂商发布需求信息。这样,可以在保证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吸引尽可能多的单位参与军品市场竞争。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或供货人一致,不得有任何信息歧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信息,应向装备采购合格厂商名录中具备该产品生产能力的厂商发布。公开招标信息要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同时,建立军事代表机构和地方政府国防工办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分析、报告所驻地区企业的科研生产情况。建立合格装备承制单位信息发布平台,军委装备发展部定期发布合格装备承制单位注册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国有企业有关信息,全国工商联定期发布民营企业有关信息。建立军队装备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全国工商联军民融合信息交流机制。


7.完善资金融合制度


建立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多元化管理体制,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对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融合“五费”(武器装备科研费、购置费、维修保障费与国防科研条件保障费、生产技术改造费)统一使用,建立面向军工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五费”管理办法。建立民间国防投资基金,制定民间国防投资基金参与武器装备投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民营企业、中小科技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服务与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为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随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随着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信息资金深度融合的深入推进,随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和竞争性装备采购负面清单的相继发布,必将大大增加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机会,民参军的范围会明显扩大、领域会深入拓展、层次会逐步提升、比例会显著增加,许多优势民营企业的先进技术、顶尖人才和优质产品,将源源不断地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与维修领域。在未来推进军民融合的历史进程中,开放是常态、封闭是例外,竞争是常态、垄断是例外,融合是常态、分割是例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由军民融合、国民融合组成的一个个行业真正的国家队,犹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必将大大增强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体制内外协作配套能力,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真正形成强大的军民融合合力,共同推进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建设,努力实现中国民企报国强军的“民族梦”、中国军队战无不胜的“强军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谭云刚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服务清单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  |  手机访问

Copyrights 2016-2020  

南京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27521号-1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五号楼3层